当前位置:
首页>机构编制管理

陕西省宝鸡市机构改革实践与成效

编辑:调研科 来源:宝鸡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9-09-20 09:01

 

党中央部署机构改革工作以来,陕西省宝鸡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自觉增强政治担当,紧盯关键环节,把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实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了机构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把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的要求落到实处。

 

一、 主要做法

 

(一)突出“责”,以切实加强领导为保障点。宝鸡市机构改革工作由市委书记负总责,成立了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中会议的组织、方案的制定、改革任务的落实等工作。各县区机构改革均由县区委书记总负责,县区委深改领导小组作为组织协调机构,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各县区均参照成立了县区委深化机构改革协调推进工作组,具体负责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县区机构改革有力有序推进。

(二)突出“快”,以及时动员部署为突破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全程组织落实,其他领导密切协同配合。集中组织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对《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等重要文件进行了认真学习研讨,准确把握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深刻理解领会中央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进一步明确机构改革方向和思路,为全市深入推进改革工作筑牢思想基础,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宝鸡市深化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出席会议并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三)突出“细”,以全面摸清底数为着力点。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注重做好与中、省改革的衔接,成立了机构改革研讨小组,针对机构改革重点任务、破解严控编制与社会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和提高机构编制配置科学化等问题,定期分析研究中省政策和市情现状,重点探讨研究新组建和职能整合部门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职能的优化界定,内设机构的合理配置等,逐一对涉改部门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等进行认真摸底,分析下一步即将承担的工作任务,全面摸清机构编制底子,为统筹谋划机构设置提供科学依据,全力以赴确保机构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四)突出“稳”,以有序推进改革为关键点。一是精心制定方案。落实改革要求,结合宝鸡实际,制订了《宝鸡市机构改革方案》,对全市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文件草案多次书面征求了市委、市政府领导及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在多次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经市委编委会议、市委深改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后,报请省委审批印发。二是合理设置机构。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50个,其中,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的机构10个,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10个,与省委和省政府机关机构基本对应的其他机构23个,因地制宜设置的机构7个。县区党政机构统一计算机构限额区分大中小不同情况,未超过省上规定的机构限额。同时,全面清理限额外行政机构,从严从紧控制党政机构加挂牌子的数量,规范管理其他办事机构,市级减少挂牌机构10个、议事协调机构26个、其他处级行政机构28个,县区共减少挂牌机构24个、议事协调机构182个、科级行政机构114个。三是优化职能配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原则,突出权责一致,有主有次,运行高效,监管到位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改革方案》,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对口部门“三定”规定,在对现有职能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市级部门共划转职能职责111项,其中,22个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了机关。县区共涉及职能职责划转的事业单位共170个,相关行政职能也已划入了机关。四是严格“三定”规定制定。及时调研摸底,经过多次研讨,经市委编委会研究审定明确了市级党政机构的人员编制、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作为市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制定的基本依据,原则上不得突破。并对“三定”规定制定的基本原则、部门范围、主要内容以及职责、机构、编制和人员转隶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对“三定”规定的基本格式、文字表述等进行了规范要求。市委编办集中人员力量,对涉改部门“三定”规定制定审核工作确定专人负责,采取专人初审、分层复核、领导把关等流程,反复修改完善,不断沟通交流,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按规定程序送审签发,圆满完成了“三定”规定制定工作。

(五)突出“特”,以彰显宝鸡特色为闪光点。改革过程中,宝鸡市既坚决落实“规定动作”,又不机械照搬,编排了部分“自选动作”,充分发挥了积极主动性。在机构设置上注重从实际出发,坚持服从全市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适应各级客观需要,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设置了一些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的机构。为建设“一带一路”上的国际化城市,单独设置市委外事办,作为市委工作机关;为凸显文物大市地位,单设了市文物局;为更好服务退役军人,立足宝鸡驻军大市和兵员大市的实际,组建了退役军人事务局;为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设立了市大数据服务局。

(六)突出“统”,以推进相关改革为切入点。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在全面清理职能的基础上,按照只转职能不转机构、确需转机构的综合设置的途径进行改革。改革共涉及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192个,其中市本级22个,县区170个。按照中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统筹研究制定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确保改革整体推进,落实到位。进一步理顺了人大、政协、群团工作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群团在新时期的职能作用。

(七)突出“严”,以严明改革纪律为支撑点。为切实打好机构改革这场“硬仗”,我们认真对照中省关于机构改革期间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新要求,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开口子,确保改革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一是严格机构设置。严格实行机构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市县机构限额按省上要求进行设置,所有党政机构均纳入机构限额管理,没有在限额外设立机构,也没有设立部门管理机构。规范管理挂牌机构、临时机构、派出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对挂牌机构不设置实体机构,不单独核定编制和领导职数。以市委办文件印发通知,认真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工作,其职能原则上由相关部门承担,一般不单设办事机构。党政机关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的,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精简规范各类派出机构,部门派出机构规格不高于内设机构。加大内设机构综合设置力度,综合性内设机构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涉及多个部门合并组建的,其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二是严格编制管理。在机构改革推进中,我们严格执行中省核定的各类编制数,严把“总量控制”关口,没有在编制总量外越权审批或自行确定相关编制。加大各类编制资源统筹使用力度,加强部门之间、县区之间编制统筹调配,打破编制分配之后县区所有、单位所有的模式,随职能变化而相应调整核定编制。以“机构编制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和《机构编制管理台账》为载体,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人事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新组建和整合调整较大的部门出现超编、超领导职数的情况,给予了3年左右的过渡期。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全市转隶单位的编制及人员进行了摸底梳理、把关审核,分批次完成转隶任务,调整交流处级领导干部198人,科级以下干部191人。县区完成了109个部门的转隶任务。三是规范领导职数核定。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关于进一步规范领导职数管理的实施意见》,对领导职数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坚持以法律法规、中省文件为依据,严格按规格核定领导职数,严格按标准确定领导职数、职务名称、职务层次等。市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正职的市级部门明确了常务副职。按照部门编制数量,合理设置部门领导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挂牌机构未单独核定领导职数。对个别职能任务重、编制规模大、管理幅度宽的部门及其内设机构,适当增加了副职领导职数。明确了各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三总师等按部门内设机构正职配备。全市共核减处级领导职数29个,核减科级领导职数344名。四是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以市县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会议、文件、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印发《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特别是在审核把关部门“三定”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和政策解释,做到讲政治、讲政策、讲纪律。转发中央编办《关于通报近年来中央和国家机关条条干预查处情况的函》,坚决杜绝借改革之机擅自提升机构规格、违规增加内设机构、违规增加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上级业务部门“条条干预”下级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等问题。转发省委编办、省审计厅《关于建立机构编制审计工作机制的意见》,不断完善机构编制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持续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处力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改革进程不同工作节点,成立督导组,分批次对各县区和部分部门机构改革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听取了各县区和部分部门机构改革进展情况汇报,查看了机构改革文件资料,围绕具体问题与县区委分管领导、编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以及涉改重点部门负责人开展了深入交流,并对有关工作作了政策指导、对有关要求进行了再强调,确保市县机构改革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对标改革精神,严明纪律规定,紧盯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

 

二、主要成效

 

我市机构改革重点围绕建立健全党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调整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动治理中心下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做到政策与实际、原则与需求、总量与调剂、重点与难点、纪律与民主“五个结合”,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初步构建,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党对重大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优化了党委组织机构,形成了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体系。市县两级统一设立了全面依法治市(县、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事机构;进一步优化和加强党委机关职能配置,强化市县两级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机关党建、教育培训等部门职责配置,加强归口协调职能,统筹本系统本领域工作,党的领导实现全面覆盖、全面加强。

(二)职责体系进一步完备。大幅整合归并部门相似相近职责,实现了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管理,多部门管理的事项明确了牵头与协办部门,部门间职责关系更加明确和顺畅。将工商、质监、药监三部门职能整合,设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29个市级部门的293项行政审批事项划入新组建的行政审批服务局,真正实现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改革后,大监管、大审批、大农业、大文化等政府管理格局初步形成。

(三)功能定位进一步明确。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在剥离行政职能和执法职能后,撤并整合职能相近的事业单位,重新明确类别,强化公益属性。对明确撤销的事业单位限期注销事业法人、核销事业编制。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除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和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更加规范合理。行政职能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变为行政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属性,继续履行支持辅助或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职能更加清晰,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公共服务需求。

(四)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本次机构改革,明确了各部门职责权限、范围,在对现有职能进行逐一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把政府不该管的事项交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定清楚。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监管、安全管理、社会保障、医疗服务等方面的责任。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定责、定岗、定编,进一步强化了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增强了党委、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提升了行政效能。

 

三、几点启示

 

(一)提高认识是做好机构改革的前提条件。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要按照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充分认识推动这场深刻变革的历史和现实必然性,充分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实现两个一百年 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主动作为,为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是做好机构改革的基础保证。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充分发挥党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党的政治优势来引领和推进这项重大改革。党委和政府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敢于负责,敢于碰硬,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势必带动全市上下坚决落实党中央确定的改革任务。

(三)科学设计是做好机构改革的关键环节。改革设计的科学性关系到整个改革方案是否符合实际需要、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决定改革成败的关键。机构改革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不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持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加强相关机构配合联动,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要坚持精干设置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科学配置权力,推行扁平化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高效率组织体系;要坚持正确理解和落实党政职责分工,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要坚持减少多头管理,减少职责分散交叉;要坚持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

(四)服务发展是做好机构改革的核心所在。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要通过改革,加强和优化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努力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努力实现政社分开、政事分开,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其公益属性,不再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五)彰显特色是做好机构改革的现实需要。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在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顶层设计、整体谋划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地区实际,调动和发挥地方积极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宝鸡市在机构改革过程中,紧密结合实际,围绕聚力建设“一带一路”上的国际化城市、装备制造业名城、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宜居宜业的幸福美丽城市这一目标,在不突破机构限额的前提下,设置了一些能够体现地方特色的机构,充分发挥了机构改革服务城市发展的积极主动性,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推进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严控总量、统筹使用、有减有增、动态平衡、保障重点、服务发展”的总体思路,严把总量控制关口,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在管住、管活、用好上持续用力,坚定信心,抓住机遇,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拥护改革,不折不扣把深化机构改革的要求落到实处,奋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实现新作为。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