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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编办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编辑:市编办事业科 来源:宝鸡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7-09-26 16:09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社会领域改革,支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转型发展,增强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规范和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近日,根据中、省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关精神,市编办、市财政局结合实际,按照分类实施、公开择优、科学安排、完善机制的原则,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宝鸡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意见》。
    《意见》明确,提出了我市事业单位购买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目标内容和不同事业单位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定位以及主要改革措施和工作要求。通过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支持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全市公益事业发展。
    《意见》规定,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以比照政府行政部门,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也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可以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但是在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时,应当与社会力量平等竞争。
    《意见》要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开、深化改革”的思路推进。从2017年起,选择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计局共5个部门推进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改革。2018年,先行试点的5个部门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签订购买合同,加强监督,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关费用。2019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市级试点单位扩大增加市交通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6个部门。2020年,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
    《意见》指出,各试点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与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相适应的财政支持和编制管理制度。实施政府向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经费预算由事业单位调整至部门本级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事业财政经费与人员编制协调约束机制,创新事业单位财政经费与人员编制管理,推动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