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本级动态

紧扣宝鸡实际 促进深度融合 重塑优化协同高效的市场“大监管”机制---宝鸡市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与实践

来源:机关编制科 发布时间:2021-03-11 13:08

 

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关键环节。为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动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宝鸡市全面落实中省机构改革要求,紧扣宝鸡实际,整合监管职责,全方位推进深度融合,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职能进行整合重组,新设立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塑市场“大监管”体制机制,打通了监管“最后一公里”。

一、精准研判分析,推进职能重构

职能整合是改革的目标。宝鸡市立足实际,全面摸底,精准研判,按照构建设置科学、职能优化、权责协同、监管有力、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的改革要求,从维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综合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环境出发,全面梳理、摸清底子,逐条分析研判,逐项分解归并,力促实现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优化配置效能最大化。

(一)加强监管职责整合。将原市工商局13项、市质监局10项、市食药监局11项主要职责和市科学技术局的知识产权与专利管理职责、市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市商务局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市盐务管理局的食盐市场安全监管职责等整合,归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2019年1月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市场“大监管”体制机制正式开启。

(二)强化地方监管责任。为严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统筹使用监管力量,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宝鸡分局”牌子,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区域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管企业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等工作。

(三)明晰盐业管理职责。将盐业管理职责进一步明晰。明确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制订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市级储备盐的监管,负责建立储备盐管理、轮换、动用制度,制订食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食盐市场供应安全。

(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农业农村局食用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宝鸡海关进出口产品、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避免政出多门、责任不明、推诿扯皮。

通过将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的全流程、全监管职责的整合,经过两年来的实践,使市场监管局向综合部门迈进,由原来的“九龙治水”转变为“一支队伍管市场”,解决了职责交叉、关系不顺的问题,监管能力得到了提升,市场秩序得到了优化,市场环境得到了净化,大市场、大监管、大统筹局面基本形成,“一盘棋”作用日益显现。截止去年年底,全市新申报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06户,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4户,放心消费示范县(区)4个。

二、优化机构设置,完善体系重塑

机构融合是改革的重点。按照坚持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管理、一件事情由一个机构负责的原则,将“瘦身”与“健身”相结合,整合盘活存量,优化重组机构,全面塑造市场“大监管”体制新格局。

(一)调整优化内设机构。按照综合性内设机构不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的要求,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部门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等综合性内设机构合并为一套。根据工作的内在联系,对业务科室进行了重新设计整合,将药品和化妆品生产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科;将药品和化妆品流通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及质量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将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和广告监管职责进行整合,组建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二)理顺盐业管理机制。原市盐务管理局和市盐业公司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本轮机构改革中,将经费形式由自收自支调整为全额拨款。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撤销市盐务管理局,成立了市盐务中心,为市工信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协助做好全市食盐专营等工作。

(三)持续优化县区监督机构12个县(区)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已于上一轮机构改革时进行整合,成立了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轮改革中,12个县区结合本轮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了机构,明晰了职责,加强了人员编制,为打造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新格局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高新分局进行整合,组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区域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四)统筹基层市场监管将原工商局高新分局马营、千河、钓鱼台、磻溪等6个工商所与原市食药监局高新分局八鱼镇、马营镇、千河镇、钓渭镇、天王镇、磻溪镇等6个食药监所进行整合,组建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八鱼、马营、千河、钓渭、天王、磻溪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的派出机构。12个县(区)也相应成立镇(街)市场监督管理所118个,为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各镇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通过“三合一”机制的整合和完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织密了责任链条,解决了部门间推诿扯皮等问题。部门既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权力运行流程越来越顺畅,全面统筹、部门协同、整体联动、上下融通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市场监管格局基本形成。

三、凝聚改革合力,促进队伍融合

队伍融合是改革的关键。宝鸡市统筹配置人员力量,全力打造一流的市场监管队伍,不断推动新的市场监管队伍事合、人合、力合、心合。

(一)及时转隶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对原工商、质监、药监、物价等涉改部门的编制、人员进行了摸底梳理,全面排查,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就人员编制类别、人员身份、人员经费形式等分别把关审核,并联合发文,分四批次对108名涉改人员进行了转隶。

(二)凝聚领导合力按照原待遇不变的要求,结合原单位原任职务,对原工商、质监、药监县处级非领导和领导,重新进行任命任职,明确了岗位职责,确保了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形成了领导合力。

(三)有序划转分流。将原市盐务局的2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及人员分流划转至市工信局所属的4个事业单位,其中:给市盐务中心划转编制及人员8名,给市钛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划转编制及人员4名,给市汽车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划转编制及人员4名,给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划转编制及人员9名。12个县区先后完成了盐务管理职能、人员、编制划转工作,确保了盐业管理工作的持续性。

(四)促进人员融合。在工作力量配备上,“一把尺量准、一碗水端平”,注重人文关怀,打破原有部门界限,结合工作人员专业专长、业务水平、性格特点,适度推行交叉任职、混合编成,科学合理调配内设机构人员,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用,推动了人员从整合到融合的质变。

通过人员的整合融合,全面倡导“进一家门、是一家人、说一家话、办一家事”的思想理念,增强了干部的归属感、荣誉感及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了“软实力”,互鉴共融的干事创业局面基本形成,做到了工作融合、队伍融合、情感融合,确保了干部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