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岐山县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为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将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58项重点工作任务,纳入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审计跟踪监督、纳入“三定”方案制定范围,全面促进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有力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将简政放权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县考核办将政府职能转变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后列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任务责任书中,制定进度规划,倒排时间表,做到考核指标标准不降,目标任务一项不漏,重点工作一项不缺。考核过程中,实行月统计分析、季预警通报,严格对照目标任务进度真查实看,严格考核打分,下发预警通报,确保各项改革目标任务落地生根。
二是将简政放权工作纳入审计跟踪监督。县审计局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围绕省、市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简政放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县编办、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等牵头部门进行跟踪审计,对审批事项的“接、放、管”和政策落实情况全面监督检查,并提出了继续简化审批环节,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中介服务,积极创新优化政府服务和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计建议,有力推进我县简政放权工作提速增效。
三是将简政放权工作纳入“三定”方案制定。县编办认真落实省、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要求,突出职能转变核心,坚持将简政放权、职能转变与“三定”审核工作紧密结合,精心制定“三定”方案。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在部门“三定”方案“职责调整”中对省、市下放事项和县政府取消事项加以明确,做好了职能职责加减法。二是着力解决职责交叉,重新明确了撤并和组建部门的职能职责,实现了机构职能大整合,厘清了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衔接关系,提高了行政效能。三是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按照职权法定原则,对部门报送的“三定”方案,逐条梳理、逐项核对,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真正给政府部门权利运行带上了“紧箍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