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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编办坚持“三个结合”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编辑:千阳县编办 来源:宝鸡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7-04-10 00:00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千阳县编办坚持“三个结合”,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县镇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工作。

一是统一组织与分级分工相结合。理清各单位行政许可事项是各单位正确履职,打造效能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基础。县编办高度重视,把负责清理规范作为2017年“放管服”工作的“当头炮”,组织单位骨干力量,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县镇两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各部门根据领导变动和机关同志业务分工情况,及时调整职转办领导小组成员,明确“放管服”工作承担股室和业务负责同志,把2016年发布的《县级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和《中央制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进行认真对照,提出本镇、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二是逐项审核与依法审定相结合。清理规范工作实行各单位初审、编办复审、相关单位联审“三条线”审核制,严格把关。审核中对照《中央制定地方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一是首先保留县上与中央指定实施一致的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中央清单指定县级实施,但县上2016年发布的清单中没有的事项,除县上没有条件开展此项业务外,原则上一律增加;三是对部分中央指定清单中不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据该项实施依据,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逐条审核,确定取舍。在各单位初审、编办复审的基础上,县编办会同县法制办和各单位三方面面对面再次逐条逐项审核,确保行政许可事项不遗漏,依据不出错。

三是清理规范与健全制度相结合。为确保权责清单规范运行,健全建立了信息报送机制。每个镇、县级部门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镇、本部门“放管服”工作,每月向县职转办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不得少于1条,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转发了《陕西省权力和责任清单管理办法》,凡发生行政审批事项增加、取消、下放或者变更项目要素等情形的,应当在情形发生变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县编办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实时进行更新,确保行政审批职权法定、公开透明、便民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