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报
(第14期)
宝鸡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1日
我市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示范联系点
近期,国家发改委在全国确立七个城市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示范联系点,我市位列其中。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市物价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医改工作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这一现实问题,立足价格管理工作,以加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为重点,针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性强,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的特点,积极配合市医改办,推进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围绕“以药养医”机制、提高“含技”价格,降低“含机”价格,取消药品加成及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2015年,在城市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开展新一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共调整1829项,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同时、通过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初步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保障了公立医院的可持续发展,使我市医改工作被省政府确立为“宝鸡摸式”向全省推广。 (市物价局)
我市进一步简政放权 减少行政审批
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
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政策性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强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为实现追赶超越作出新贡献,依据有关规定,我市近期废止了包括教育、公安等部门的57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同时、要求各考试单位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对现行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市物价局)
市财政局举办政府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业务培训会
为加强非税收入征收与管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10月27日,市财政局举办政府非税收入征收与管理业务培训会,市直各执收执罚单位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负责人或主管人员共计170余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通过采取政策讲解、业务辅导等方式,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基础知识、现行政策、收费项目清理及加强非税收入监管等内容着手,使参训人员对非税收入的管理政策及操作流程等内容有了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提高了非税收入征管人员的素质,也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执收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奠定了基础。 (市财政局)
分送:市委常委。
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成员,各专题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