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审改办发〔2018〕5号
关于印发宝鸡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三批)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企业,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经研究,确定第三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820项。现将《宝鸡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三批)》印发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宝鸡市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第三批)下载点击此处
宝鸡市审改办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