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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精简整合社保经办机构 建立“大社保”统筹经办新模式

编辑:市编办事业科 来源:宝鸡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7-08-24 14:57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加快理顺服务机制,完善管理服务流程和标准,提高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市编办积极顺应新要求、新变化和新形势,审时度势,锐意改革,结合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暨整合精简工作,从经办管理服务体制入手,在广泛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整合组建成立了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对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统一管理,实现全市医疗、失业、工伤 “三险合一”的大统筹经办新模式。
    一是整合机构,提高经办效率。针对机构设置分散、部分职能重叠,各险种业务经办政策不一、程序复杂等问题,将原隶属于市人社局的工伤保险事业管理处、失业保险管理处、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合并,组建“宝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统一承担全市社会保险的筹集、支付、管理、运营事务。
    二是整合职能,共享信息平台。针对各险种经办管理机构数据库信息不共享,数据不尽一致、多头登记、多头申报、多头对账等问题,将市人社局信息化科承担的职能与现行各险种经办管理机构信息管理服务职能进行整合,依托市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组建成立了宝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中心,使其统一承担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收入分配、维权执法信息数据归口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维护、社会保障卡制发等职能,打造社会保障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积极构建全市社保服务大数据服务体系。
    三是细化职责,规范服务流程。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对各成立的新机构、新单位内设机构的职责任务进行了重新细化明确,为其统一经办流程,规范服务标准,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提供了职责分工保障。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业务经办流程和审核手续,确保每项业务有经办、有审核,保证各项资料准确无误,促进经办流程严谨有序,有效提高依法经办、依程序经办的水平和能力。
    通过以上整合改革,我市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原有各部门的“单打独斗”转变为各部门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业务联动、协同处理,保证了社会保障资金集中、公开、公平的使用,进一步优化减少社保服务中间环节,理顺了全市社保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便民高效的全市大社保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