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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制定上报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市编办
来源:宝鸡市编办
发布时间:2015-09-1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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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上报部门责任清单有关事项的通知
__________ :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
<
关于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
>
》(宝办发
[2015]22
号)精神和市级党政群机构改革工作总体安排,市级各部门“三定”规定草案已经市编办审核,现将部门主要职责反馈给你们,请按照《宝鸡市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指南》的要求,填写相关统计表格,于
2015
年
9
月
25
日前将纸质材料与电子版一并报市编办。相关文件资料电子版请在宝鸡市机构编制网自行下载。
附件:
1
、《部门职责登记表》;
2
、《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3
、《公共服务事项登记表》;
4
、《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5
、《宝鸡市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指南》
市编办
2015
年
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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