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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编辑:市编办 来源:宝鸡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5-12-28 16:15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23

 

 

 

宝鸡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宝鸡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1545号),设立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一、职能转变

加强对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性、全局性、综合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或参与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问题的研究调研,提出政策性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对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三)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单独或组织、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 

(四)组织社会各界研究人员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综合性、长期性的问题进行研究。

(五)负责市政府调研工作的对口联络和交流合作,做好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等全国性经合组织有关方面的工作;做好《宝鸡经济》的编辑出版工作。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牵头组织市政府重要会议的文件起草,参与市委重要会议文件起草工作。 

(七)负责对市政府制定的有关政策开展后评估,提出调整和完善意见建议;组织市政府咨询委员开展建言献策工作;承担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信访、保密、接待、计划生育、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服务、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二)经济研究科

负责全市经济运行、产业布局、工业经济、企业发展、县域经济、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开发、对外贸易、财税金融、信息网络、投资消费、旅游发展、商贸物流、市场物价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跟踪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及时掌握全市经济领域的发展动态,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负责研究工作的交流合作与对口协调,承担陇海兰新经济促进会有关工作。

(三)社会研究科

负责全市教育科技、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收入分配、民族宗教、扶残助残、公共安全、社会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参与全市重大调研成果评选工作;编辑出版《宝鸡经济》,承担同市内外研究机构刊物的往来联络与合作。

(四)城乡建设研究科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居民住房、交通发展、土地管理、生态文明、环境保护、体制改革、依法行政、政府效能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中长期发展战略、城市运营、城市开发、城市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等问题的研究;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重要讲话、文件等文稿;承担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略)

五、其他事项

市政府研究室加挂市发展研究中心、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六、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