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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编辑:市编办综合科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发布时间:2018-10-08 09:17


宝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派出机关(机构),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拟订全市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县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工作。牵头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改革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

4、审核市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调整和划分,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市委与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各县区之间的职责分工。

5、审核市级机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以及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数;审核市政府派出机构和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总额;审批市级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调整、科级领导职数及人员结构比例;按权限审核、审批县区、镇(街道)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

6、拟订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市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的人员编制总额分配方案;审核、审批县区、镇(街道)事业编制总额分配、调整意见;指导县区、镇(街道)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7、负责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的审核变更工作。

8、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按权限审核、审批市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人员结构比例、经费形式等;按权限审核、审批县区、镇(街道)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结构、经费预算管理形式以及副科级以上内设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指导县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9、参与有关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和方案拟订工作;承办报送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职能任务、机构编制内容的审核工作;参与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及有关事业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

10、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相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组织实施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运用机构编制与行政经费预算挂钩管理办法,控制机构编制膨胀和人员盲目增长。

11、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制度,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执行情况,指导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2、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督查和评估机制。

13、负责联系双重领导以中、省部门领导为主的部门有关机构编制事宜。

14、负责市级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指导县区做好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5、负责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开办审核、资格复核和标识管理工作。

16、负责市级开发区托管镇和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7、负责行政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部门干部培训工作。

1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市编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各县区、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决策部署,紧盯机构编制工作追赶超越目标,加强管理,努力创新,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交办的工作任务。

1、学习全国先进集体银川市编办,追赶全国先进渭南市编办,超越全省先进咸阳市编办。

2、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减程序、减费用、减时限,以行政权力大“瘦身”为主体市场添活力。

3、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部门通过电脑摇号系统开展抽查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

4、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修订发布《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2017年版,指导各级各部门管好、用好清单。

5、指导制定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三定”规定,规范县区城市管理执法机构设置,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6、配合做好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相关工作;调整完善市级环保执法等体制机制;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核编工作。

7、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对县区改革工作的督促指导。完成市级事业单位整合机构精简编制规范管理工作。

8、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党政群机关信用代码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完成事业单位新的法人证书换领工作。

9、认真落实《宝鸡市控编减编工作方案》,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确保控编减编任务完成。

10、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出台《宝鸡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机制,夯实机构编制管理基础。

11、推进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和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善蔡家坡小城市体制机制;开展公立幼儿园体制机制创新试点。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1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宝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本级(机关)

2

宝鸡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我单位编制总人数为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实有人员3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总计482.49万元,支出总计482.49万元。2017年收入支出总体情况比2016年度增加113.78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为:新增人员,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增加。

2、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构成情况。

(1)财政拨款收入428.88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和结余53.6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收入构成

金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28.88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

53.61万元


3、2017年度本部门支出构成情况。

(1)基本支出372.88万元,主要是为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45万元。

(2)项目支出76.79万元,主要是为了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3)年末结转和结余32.82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支出构成

金额

基本支出

工资和福利支出

29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68.3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45万元

项目支出

76.79万元

年末结转和结余

32.82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82.49万元,支出总计449.67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增长了60.71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为,新增人员,人员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增加。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增长了134.57万元。增减变化的原因为,新增人员,人员养老保险金及职业年金增加,机构改革任务重,承担的业务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各项支出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行政运行314.94万元,为我办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人力资源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6.79万元,为我办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万元,为我办基本支出;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4.36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为我办基本支出;组织事务-行政运行6万元,为基本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14万元,为我办养老金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意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为我办医疗保险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别进行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照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分类,各项支出分别为:人员经费总支出为372.8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9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8.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7.45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需要。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万元,与2016年相比我办“三公经费”总体增加了1.43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我办今年承担的脱贫攻坚任务重和车辆维修。

2017年无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7年本部门无新购公务用车,截止2017年底我办公务用车为1辆。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培训费支出为2.68万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培训。于2016年相比增加2.46万元,为了适应新形势下机构改革的发展需求,全面提高编办干部的专业业务素质。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会议费支出3.77万元,主要用于省市机构编制系统业务安排部署和精神贯彻会议。与2016年相比减少1万元,主要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会议规模和参会人数。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6.79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68.34万元,其中办公费15.94万元,印刷费4.08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14万元,邮电费4.4万元,差旅费9.34万元,维护费0.42万元,租赁费1.46万元,会议费3.77万元,培训费2.09万元,劳务费0.17万元,工会经费6.36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96万元,其他交通费16.9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用于保障我办机关日常正常运转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办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2016年预算内资金政府采购支出10.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10.1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类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行政编制:行政编制是我国党政机关使用的人员编制,包括国家机关、各党派和部分社会团体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行政经费开支。行政编制的使用是与国家的政治与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这就决定了行政编制要有较强的外在约束,不能随意扩大。由于使用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工资和日常办公经费由国家财政开支,因此必须严格控制全国行政编制规模。。

6.事业编制:指各类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其经费由国家事业费开支。与行政编制相比,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广泛,总量不断增长,经费开支形式多样,受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因素的约束较强。

7、“三定”:“三定”规定就是对一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等三大内容进行确定。按照规定的统一体例和审核、审批程序,由党委、政府印发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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